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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双河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双河地区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双河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制定了《双河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河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双河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2.双河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双河国家税务局
                                             双河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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