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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广州、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分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17年6月14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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