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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国家税务局、潮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17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附件:1、潮州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名单

  2、潮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名单

  3、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欠税公告名单

                                             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潮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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