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度,湛江市国税局在省国税局和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大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国税机关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现将湛江市国税局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有序,夯实法治税务建设基础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认真组织好税收收入。2017年,全市国税部门大力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治税,共组织收入398.4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自2012年11月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湛江市营改增试点行业累计减税28亿元,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改红利。2017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28.5亿元,不断优化营商办税环境,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纳税人充分肯定。
(二)制定《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湛江市国税局于2017年1月制定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等三方面着手,把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细分为45大项工作任务,并形成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重点任务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推进的务实性和针对性。
(三)健全组织保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度均按照《湛江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要求,至少召开1次以上(含)会议,研究依法治税工作事项。二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深度参与湛江市国税系统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为领导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助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四)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大力提升税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认真贯彻《湛江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制度》,全年共通过会前学法等日常学法方式开展了5次市国税局领导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和法制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于2017年9月组织了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邀请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郭勇平教授为我局局领导(含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知识专题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法制干部法治培训。我局举办了1期法制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能力。
(五)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提高政策和制度措施制定水平。
认真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今年公告废止了9份湛江市国税局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效地防范了制度性风险。
(六)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说明理由附列说明系统。在湛江市国税系统形成口头与书面说理相结合的税收执法说明理由的工作框架,及时调整人员权限,调研并反馈基层执行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满意度。二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确保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相关工作要求,系统地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审批台帐制度进行了部署分工,加大事中、事后管理力度。四是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稽查办案。2017年,我市国税系统稽查部门共查补收入4亿多元。对于重大税务案件,均按要求开展了集体审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的办理。
(七)开展内控机制和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开展内控制度管理,贯彻落实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内控制度内容培训,运用RED系统监控执法行为。二是大力开展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和税收执法大督察,强化成果应用,通过强化执法督察和疑点核查成果运用,我市国税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紧跟省国税局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确立“线上承接、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指导思想推进体系建设,建成了富有湛江特色的六大体系,特别是突出信息管税的现代征管体系,有力促进了税收现代化建设。
(八)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涉税服务援助,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继续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办理两宗行政复议案件和积极做好一宗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通过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中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涉税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二是继续开展涉税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内部公职律师和外部法律顾问,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涉税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权利救济。
(九)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和《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国税部门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公开政府信息数910条。二是推进办税服务公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通过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开通手机移动办税服务、微博、微信等载体,打造移动终端政务信息公开;通过“12366”服务热线、网上12366纳税咨询、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在线访谈等,打造多层次政务公开互动信息平台;在办税大厅设置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在13个基层单位设立“办税自助区”,方便纳税人进行网上查询和网上申报。
(十)积极稳妥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围绕党中央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六项减税政策、深化国地税合作等重点工作,积极加强与省国税局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及主流媒体的联系,开展全覆盖、立体式、精准化宣传。今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在《经济日报》、新华网、《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等各级主流媒体刊登涉税报道100多篇。税收助力企业建功“一带一路”、洋老总点赞中国纳税服务等优质宣传素材被新华社、《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选用。在税收宣传月联合地税部门集中开展“服务一带一路”“雷州古城文化”“大企业一站式服务”等12项精品宣传服务活动,其中“政企恳谈会”品牌项目搭建起政府、税务部门、企业、科研院校、媒体多方交流合作平台,促成全市20多家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社会反响积极、宣传效应明显。
二、积极探索,税收法治建设亮点频出
(一)创新开展三项制度试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全力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规范执法税收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完善了执法全过程痕迹化、可回溯管理。承担了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试点三项制度的重点任务“拓展记录效用”,在全国税务系统首创和形成了“执法信息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金税三期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执法信息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指引》,并选取麻章、赤坎等基层单位开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规范税收执法、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动依法治税”的重要目标,该项工作先后获得了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靳万军副司长和省国税局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二)成立全省首家国地税联合法律顾问办公室,保障重大决定合法合规。
联合市地税局成立了全省首家国、地税联合法律顾问办公室,共聘请税务系统内部法律顾问6名,外聘专家法律顾问1名,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团队1个,深度参与湛江市税务系统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保障重大决定合法合规,助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获得了省国税局领导和地方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三)大力开展涉税工作调研,有效发挥税务职能作用。
根据省国税局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反馈,撰写了《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问题、原因和对策》,从税收征管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形成了回应人大、政协提案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职能作用。该报告获评全省法规系统完成人大、政协提案优秀报告,并获得了省国税局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四)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税务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税水平。
全年深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根据省国税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培育建设,在霞山区国税局和吴川市国税局分别入选全省第一批、第二批法治税务基地的基础上,2017年,廉江市国税局和海税分局入选全省第三批法治税务基地,我市成为全省拥有省级法治税务基地最多的单位,切实实现了以点带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的不足。
2017年度,湛江市国税局在法治税务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面对法治税务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机制尚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尚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尚需要进一步形成。三是个别单位仍存在法制干部法治思维不强、依法治税能力有待提升、执法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
(二)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税法宣传,实现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形成全社会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作用和税收法治共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能力。三是扎实做好依法治税基础性工作,加大执法设备配备、完善信息管税系统建设。
四、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18年,湛江市国税系统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纲要》和《“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为契机,准确把握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并以问题为导向,夯实税收法治工作基础,补齐税收法治建设短板,坚持改革方向,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强化综合税政调研,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专此报告。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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