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粤国税发[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反馈,及时将执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反馈至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
广东省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9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粤国税发[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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