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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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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