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粤国税发[2018]38号)转发给你们,市国税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国税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结合《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零跑动”业务流程指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让纳税人少跑动。
二、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各地要加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业务的培训辅导工作,确保税务人员充分了解《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能准确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能主动引导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做好“一次性”告知工作,让纳税人办得舒心、办得满意。
三、加强沟通,积极反馈。各地在执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业务过程中要重视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并加强与市国税局各业务部门沟通反馈,及时将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反馈至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9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粤国税发[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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