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
各市、县(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各市、县(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