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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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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做好票表比对及票表比对的复核工作。同时做好宣传辅导,将调整的事项及时告知纳税人。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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