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

—————————————————————————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7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