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天内(2014年3月1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1、合肥裕耀建材商贸有限公司:340102573047869
2、合肥奇帕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40102564979445
3、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万佳明光路店:340102052928847
4、合肥瑶海区永胜水泥制品厂:340102796406486
5、安徽驼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40102689755621
6、合肥市优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010467260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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