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4〕1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认识。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效的有效抓手。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按照总局工作要求,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实施专业化管理方法,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政策落实,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汇算清缴工作。
二、有效宣传,保证政策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纳税人税务学校等纳服手段,积极开展汇算清缴业务培训辅导;要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和汇总纳税企业纳税申报等新政策的宣传贯彻。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踏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企业平稳完成年度纳税申报。
三、明晰口径,提高汇缴质量。汇算清缴工作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口径总局已明确,各地要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申报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的,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切实有效地降低汇缴数据差错率;积极运用汇缴汇总软件实施汇缴数据质量监控,适时有序地开展重点事项管理,掌握汇缴进度,加强汇算清缴数据汇总审核,降低汇算清缴环节的扣分可能,提高汇缴质量。
四、深化分析,强化后续管理。要积极开展汇算清缴年度申报的后续管理,加强对企业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备案、企业特殊性重组等重点事项审核;密切跟踪新修订省内总分机构征管办法执行,加强跨地区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管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与管理台账信息、财务报表信息比对;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机制。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工作结果。要按照总局文件的要求,认真总结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全面反映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清缴工作建议。汇算清缴汇总数据及汇缴工作报告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省局(所得税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4]16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