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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原则,对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决定取消一批涉税文书报表。现将第一批取消的《发票清理报告表》和《非正常户解除认定申请表》2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发票清理报告表》用《发票领(换)购申请表》代替使用。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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