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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山东泺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户纳税人未缴纳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2017年第二季度欠税企业名单

                                           济南市长清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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