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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国税局《关于推行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171号)文转发你们,并就相关工作事项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系统初始化问题

市国税局系统管理员权限由省局负责设置,各区、县国税局系统管理员权限由市国税局负责设置。

市国税局各岗位操作员设置由市国税局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区、县国税局系统操作员设置由各区、县国税局系统管理员设置。各区、县国税局在对系统操作员设置前应先正确填写《XXX局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税务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一)。各区、县国税局《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税务人员岗位设置表》应通过行业网报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和征管科备案。

冠名发票印制单位的用户设置由各区、县国税局负责,在设置前各区、县国税局应指导冠名发票印制单位正确填报《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冠名发票单位用户设置表》。

二、关于系统正式启用问题

(一)根据省国税局的要求,系统从2010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因此今后各区、县国税局及纳税人普通发票的印制需求都必须通过该系统完成。

(二)根据省国税局的要求,今后通用普通发票的印制每年仅分两次时间报送,具体为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进各单位目标考核。因此请各区、县国税局务必高度重视普通发票需求量的预测报送工作,准确报送各票种的需求量,市国税局严格按各区、县国税局报送的计划组织印制和配发。今年下半年各普通发票的需求量,各区、县国税局请在7月23日前通过系统正式上报。

(三)根据工作要求,对手工版普通发票全市确定分为两种规格,即5份/本和25份/本,请各区、县国税局在报送计划时注意进行区分。

三、关于系统的推行问题

(一)各区、县国税局应加强对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的培训学习力度,尽快熟悉和正确应用该系统,并做好对冠名发票印制企业的宣传辅导。系统操作手册可通过FTP从省局征管处下面进行下载。

(二)各区、县国税局应利用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上线的契机,广泛的向纳税人宣传新旧发票换版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三)各区、县国税局在软件的推行应用中,要及时收集软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国税局征管科和信息中心反馈,以促进“普票印制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附件一:《XXX局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税务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一○年七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系统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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