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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执法权力清单(2014)》的公告



  为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依照行政权力法定原则,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春市国税系统执法权力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权力清单(2014)》,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权力清单(2014)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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