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税务局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国家税务局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国家税务局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广元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效能办发[2010]3号),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扎实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推进“两个加快”营造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以“清权亮权、规范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建设,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国税局、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文件、会议和“三项制度”精神,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使全市国税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自觉做到“五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件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纳税人和基层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全省国税系统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努力使国税机关建设成为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勤政型、廉洁型机关。
三、责任主体
市局成立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分类指导、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是本单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承办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办、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抓住工作重点,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一)结合内控机制建设,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我局实际,按照从简从优原则,对比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提出取消精简、调整下放意见。完善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间、公开审批结果的相关制度,公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二)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窗口单位的税务干部一律着装挂牌上岗;落实首问负责制度的具体办法,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不同业务科室的,实行牵头单位、科室首问负责,明确主次责任,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机关党办、人事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制定落实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的具体办法,逐项确定标准办理时限。
牵头单位:机关党办、征管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把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作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工作重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对责任人员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单位规范执法。
牵头单位:法规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五)严禁税务人员介入任何税务代理活动。
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六)进一步精文简会。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如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减免税审批制度等;加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建设,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政务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不定期到各办税窗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八)强化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事项的督促检查。全面梳理市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以及工作安排和要求,盯住重点工作、重点事项督促执行。完成健全督查领导体制,创新督查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九)加强信访办理工作。以信访办理、群众来信办理为重点,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在不断优化、完善提升现有目标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第三方绩效管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办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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