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将在1999年9月底前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12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