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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函[199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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