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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启用新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公告如下:

一、本次启用的纳税申报表包括:《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表样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1号)第二条及附件1、附件2、附件3同时废止。

附件:相关纳税申报表表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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