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京建住[2005]528号)文件精神,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了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现就涉及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照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今后我市每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均按市建委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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