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0年10月12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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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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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