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现就进一步做好试点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月度工作进展及累计工作绩效,详见《工作进展表》(附件1)。

(二)本地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效。

(三)本地编印的相关简报、简讯等。

二、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工作联系表》(附件2)报我司。

(二)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sdgzjzbs@163.com(邮件标题为:市年月工作进展情况,2月份情况于3月7日前报送)。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效请随时报送(报送方式同上)。

(四)请将工作简报等纸质材料寄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邮编:100731。

联系人:邓冲、赵涛

<span style="font-size:12pt;">电话:010-85093752、85093768

传真:010-85093767

附件:(略)

1、工作进展表

2、工作联系表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