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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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不依法配合监管执法”是指采取拖延、懈怠、逃避等消极方式不依法配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但情节尚未构成法律规定“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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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明确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办法》对四类违法行为给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理办法,明确了处理程序。另外,遵循宽严相济原则,列举了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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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23]130号 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中央部门以部发文、省级财政部门以财政厅(局)发文的形式向财政部报送资产年报纸质材料,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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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体改[2023]17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
鼓励境内外知名医疗美容机构落户合作区。合作区研究提出医疗美容产业发展需要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和产品清单,协助相关企业开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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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63号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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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6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现金分红的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并对个别公司超出能力异常分红现象进行引导规制,中国证监会对《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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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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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74号 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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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申请列入《目录》的车型,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列入《目录》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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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9号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煤炭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煤炭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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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以下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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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海关遵循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依职责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在信用管理、安全准入(出)等方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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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3]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其他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适用国际条约的,参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国际条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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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0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
对区内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等境内进出区货物实施卡口登记管理,通过便捷进出区通道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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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