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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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14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本指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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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4]7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
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办企业,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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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14届第37号 能源法
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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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4]8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农民工同等参保、同等享受待遇。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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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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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4]24号 财政部关于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
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已按普通税率缴纳税款的,其较优惠税率多缴纳的税款,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相关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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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发[2024]288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鼓励银行机构在认真做好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在授信、放款、还款等方面持续优化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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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24]17号 财政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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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5号 海关总署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
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的签证机构均可在线签发特惠原产地证书。在线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以字母“E”作为首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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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92元,提至每人每年8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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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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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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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8号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的公告
本办法所称的计核是指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进行核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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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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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2号 海关总署关于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按优惠税率缴纳税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已按普通税率缴纳税款的,其较优惠税率多缴纳的税款,相关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