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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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的服务渠道有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28 答:1、电话咨询:4009912366 2、映客直播:640371066 3、在线客服 (1)关注“金财互联陕西”微信公众号:客服服务——在线客服 (2)在线客服 下载金财助手(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公众服务”——“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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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加计扣除不能填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28 答:企业所得税部分扣除和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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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行业限制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3-06 答:此次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这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转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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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附表“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不能填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27 答:首先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税务登记查询】--【文化事业建设费信息查询】中查询“广告业务是否允许差额扣除”是不是为“是”,如果为“否”或者是空,需要修改做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中的此信息。进入【我要办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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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后何时生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18 答: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为即办事项,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申请后即时办结。 “月改季”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季申报自本季度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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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一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2-12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即问即答 一、我公司是2019年成立的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目前纳税信用M级。春节期间我公司响应政府号召提前开工生产,已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请问我公司能享受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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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18 答: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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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使用不同办税软件遇到问题时怎么办?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25 尊敬的纳税人,如您在使用下列软件时遇到问题,请致电专属客服热线: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和社保费管理系统:4001007815或4007112366; 2.金税盘:航信(白盘)95113 ;百旺(黑盘)029-8844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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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专项附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11-2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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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1-28 问题答复: 一、业务概述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2份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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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第一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3-18 一、我们公司在杭州,2月份缴1月份社保费,这部分钱能退还给我们吗? 答:为了更精准的减轻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缴费负担,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都是以费款所属期界定执行期限的,执行起始时间是2月份。也就是说,并不是2月份缴纳的社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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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进项税额应转出?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2-12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情况 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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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影响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请问增值税方面有什么特殊的优惠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03-02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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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开具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时间:2019-01-28 问题答复: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税务机关受理销售方申请后,根据其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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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代扣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税款扣缴方法是否需要更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11-15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