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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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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于建筑公司工地上有时会发生一些没有发票的费用如修理打印机、补胎、食堂买菜,都是在工地附近的农村中购买,没有发票金额也就几十元至三四百元,收据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如果能,扣除收据填写有要求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29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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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分月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9-0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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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以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需征收营业税。请问是否有对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中的“买卖”的定义呢?如果用金融商品作为出资进行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是否属于金融商品的买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05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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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9-10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需待实际经营期满3个月后再计算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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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于制造业,于2020年底外购一项无形资产,今年用于公司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享受财税公告2021年第13号中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的政策?需要留存那些备查资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08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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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销售额比重具体怎么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9-10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纳税人填报的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物销售额比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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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条件中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以纳税人什么时间点的纳税信用等级为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9-10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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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境内公司,从国外供应商进口零部件,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发现部分进口零部件有质量问题,向国外供应商提出索赔,取得赔偿款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07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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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卖地区代理,和总部签订了配送服务合同,发票为物流辅助服务(配送服务费)和现代服务(服务费),请问我公司是否缴纳印花税,按哪个应税服务缴纳?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1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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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怎么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9-10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具体公式为: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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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危险废物(无生活垃圾)处置焚烧和填埋,有危险废物处置经验许可证,我公司是否可适用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的垃圾处理政策,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15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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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每个月项目部代发分包单位的民工工资,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06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第三条规定:“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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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何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19-09-10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满足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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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该纳税人从什么时候停止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16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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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接受本单位以外的个人提供的讲课服务,支付费用并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费用入账时是否需要取得发票呢?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7-21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