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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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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7-30 留言时间:2019年07月26日 答复时间:2019年07月29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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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5-22 留言时间:2019年5月21日 答复时间:2019年5月22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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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如何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时间:2019-05-22 留言时间:2019年5月21日 答复时间:2019年5月22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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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政策实施后,企业多缴的费款如何处理?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5-15 留言时间:2019年5月13日 答复时间:2019年5月15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因误收多缴以及费率、费基调整等原因导致多缴社保费款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退费。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有的地区将确认多缴的费款直接退还企业,有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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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3-26 留言时间:2019年3月24日 答复时间:2019年3月26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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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3-26 留言时间:2019年3月24日 答复时间:2019年3月26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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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3-25 留言时间:2019年3月24日 答复时间:2019年3月25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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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已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还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印花税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3-25 留言时间:2019年3月24日 答复时间:2019年3月25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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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3-30 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可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与税务部门、开户银行签署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后就可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社保费。2020年10月31日前已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了有效托收账户的缴费人,可继续使用该托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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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想要选择差额征税,是否要先办理备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8-09-12 根据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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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后,新网站上打纳税证明原国地税的是否仍需要分开打?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8-08-20 国地税合并后,纳税证明包括了原国地税的数据;目前已经完成系统调整切换,请纳税人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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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发现付汇金额等信息填写有误,该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3-03 若备案表信息有误,支付人可在办理付汇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直接作废备案表后,重新录入新的备案表,从而产生新的编号和与之对应的验证码。与此同时,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将交换至外管局,银行网点用“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验证码”打开后,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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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发现上面的任职受雇信息有错误,如:1.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2.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1-16 (一)“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全国各地各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不为非正常或者注销,而且扣缴单位报送信息中将您标记为在职雇员,正常就会将该单位显示出来。如果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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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如果提交了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1-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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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启用增值税税种?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2-25 (1)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税种启用】;(2)点击【设置启用日期】,设置增值税启用日期,点击【确定】;(3)点击【启用】,系统弹出提示“确定启用全部税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