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某纳税人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4-19 留言时间:2019年4月18日 答复时间:2019年4月19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
-
📄
小型微利企业现在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4-27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第六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
📄
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4-27 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
-
📄
建筑工程异地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自动生成的数据与实际预缴的不符,且无法手动修改,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4-27 从2021年1季度开始,建筑企业总机构纳税人到异地经营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的,其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申报表的“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栏将自动带出从经营地获取的本期已预缴税款数据,如该数据与纳税人实际在经营地缴纳数据不符,请纳税人联
-
📄
“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可以申请开具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6-02 自2020年5月15日起,自然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缴税申请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
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办结时限是多久?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6-02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
-
📄
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解答: 河北省税务局时间:2019-04-19 留言时间:2019年4月18日 答复时间:2019年4月19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
-
📄
2019年度以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但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能不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5-13 企业2019年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但暂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
📄
个人如何开具2018及以前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5-27 个人可选择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查询打印。其中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询打印路径为: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特色应用”—完税证明开具(2018)即可查询开具。
-
📄
纳税人取得2020年1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2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是否必须在2月属期进行用途确认?如已经将发票用途确认为申报抵扣后,又需要更改用途,应该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1-2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2020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
-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时间:2020-04-20 2020年3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为本省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汇算远程办税渠道。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整理发布,便于纳税人了解。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
📄
退休返聘后取得的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扣除减除费用5000元?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1-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
2020年度计提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021年实际发放,请问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计入哪一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
-
📄
企业所得税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问答之一•企业捐赠篇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7 1.听说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企业捐赠方面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较之原先的捐赠扣除政策,新政策有什么变化?答: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
📄
12366热点问题(长三角区域企业税收业务操作问题第一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时间:2020-09-02 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来江苏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报验登记?答:分为两种情况:1.初次办理未在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需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点击〖长三角报验开户〗,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首页,输入“社会信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