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相关资讯与政策解读
财综字[1993]167号 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3-12-30摘要:按照税制和分税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明年对依法交纳所得税,取消包税办法的国有企业免征“两金”,但对企业以前年度欠缴的“两金”应按规定补交。对其他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基金、收费都要继续按现行政策规定缴纳“两金”。 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
财法字[1993]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3-12-30摘要: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情况,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为宜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
国税明电[1993]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特区征免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发布日期:1993-12-30摘要:经济特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批发、零售货物给本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的,由于没有进项税额扣除,因此不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暂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特区征免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
国税明电[1993]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取得属于一九九三年度的应税所得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3-12-31摘要:外籍人员(含华侨、港、澳、台同胞)取得属于1993年度的各项应税所得,仍然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以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税率和减半征收的优惠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取得属于一九九三年度的应税所得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
国税发[1994]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01摘要:近接九龙海关九关函[1994]32号文“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门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称,九龙海关所辖部分业务关(处)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有关负责人发生变动和新增部分对外办公网点,需相应变更原备案的印章印模。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部分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03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为贯彻执行这个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
国税明电[1994]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1-06摘要:名单范围内的免税品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免税品商店零售的进口免税品,按照实现的销售额,暂依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4]106号 1994-0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
国税明电[199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1-08摘要:按外轮、外航每次运输收入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的计征率仍为1.65%;运输收入应征的营业税税率为3%。为简化计征,综合计征率为4.6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运输收入计算征税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4]9号 1994...
国税发[1994]00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综合利用、仓储设施”税目税率注释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1-08摘要:本税目零税率适用范围:用于储藏粮食、棉花、各种植物油、矿物、石油(不含加油站)的仓房、油罐,专用冷藏库,由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控制和调度的物资储备仓库,商业、供销系统专门从事储运业务的库房和县级以上(含县级)物资批发站以及果品库。 国家税...
国税发[1994]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综合利用、仓储设施”税目税率注释》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1-08摘要:本税目零税率适用范围:用于储藏粮食、棉花、各种植物油、矿物、石油(不含加油站)的仓房、油罐、专用冷藏库、由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0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控制和调度的物资储备仓库、商业、供销系统专门从事储运业务的库房和县级以上(含县级)物资批发站以及果品库。 国家税...
财预字[1994]2号 财政部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和售表收入结余的处理及缴库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4-01-10摘要:承销机构上缴中央财政的售表收入应采用信汇办法直接上缴中央总金库。“信汇凭汇”中“收款人全称”填写“中国人民总行国库司”、“收款人帐号”栏填定“100051”、“汇款用途”栏填写“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收入”。 财政部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
国经贸节[1994]14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11摘要:粉煤灰综合利用是指:粉煤灰(包括炉底渣)用于建材生产、建筑工程(包括筑坝、筑港、桥梁、地下工程和水下工程等)、筑路、肥料生产、改良土壤、回填(包括建筑回填,填低洼地和荒地,充填矿井、煤矿塌陷区、海涂等)和其它产品制作等,以及从粉煤灰中提取有用物质。 国家经济贸...
国税发[1994]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11摘要:为了便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集中统一管理,联次仍定为一式四联。现有联次如不能满足用票单位经营业务需要,可由用票单位另行印制企业内部传递凭证,但不得对外使用。企业一律不能用原发票代替内部传递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
财税字[1994]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13摘要: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法规,外商投资企业从其境内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财税[1994]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1-14摘要:华侨农场从1994年1月1日起应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税收政策法规。考虑到华侨农场的特殊性,为支持华侨农场的发展,在1995年底前可暂以农场为纳税人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