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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三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三批)的通知》(财税[2010]7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三批)的通知》(财税[20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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