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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授予青海省电力设计院等238户纳税人2012-2013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西宁市、各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各园区、景区地方税务分局:

  为加强我省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联合开展了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2年1月1日前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县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州级评定委员会复审、省级评定委员会终审并研究决定,授予青海省电力设计院等238户纳税人为“2012—2013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附件:青海省2012-2013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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