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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6月2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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