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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我局对201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锦地税函[2014]1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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