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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为了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质量,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详见附件表1-6),对于税务机关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管理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行业税收征管和行政监管的力度,做好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督促、检查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地行发展状况。

二、对行业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根据税收征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各市、州、地及事务所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征管科(股)应要求事务所在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上报报表时,同时抄报市、州、地局及事务所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征管料(股)。

(二)行业年度报表,除附表6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次年4月30日,上报截止期为统计年度次年5月20日外,其余各表统计数均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期为次年1月20日。

三、行业报表的填报培训

为准确把握报表各项数据的内涵及其逻辑关系,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06年11月6日(报到)至7日,在贵阳对各市、州、地国地税监管人员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报表填报人员进行培训(如有改变另行通知),请各市、州、地局于11月4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局征管处(联系人:龚明,电话:5215543)。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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