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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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