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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和部分条款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制定(包括牵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9月29日市局第九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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