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有效 失效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注: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本文公告中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自2013年11月5日起失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90号)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规定,省局对2010年11月30日前,由省局制定发布(含以省局文号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有效 失效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有效 失效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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