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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39号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7月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期限延长至2016年7月20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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