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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