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文件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