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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免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有关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免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有关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5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免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有关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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