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全省国税系统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主题,坚持重价值引领凝聚思想力量,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坚持用关心关爱激发基层活力,深化改革创新,注重集成发展,全力开创思想政治、文明创建和基层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云南国税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道德支撑、思想政治保证和基层基础保障。

  一、抓主线,强信念,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鲜活化”

  (一)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首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领会好、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引向深入,深刻认识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要加强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的学习研究,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要大力营造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和“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庆祝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壮大主流声音,唱响主旋律。要充分利用系列报告会、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学习宣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借助行业网、手机APP、简报等载体,深入开展专题解读,扩大学习覆盖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突出抓好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理论创新成果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强化形势任务教育,突出抓好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税收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政策宣传,讲好税收故事,凝聚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四)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完善思想状况汇集反映机制,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深入总结提炼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的经验做法,编辑《云南国税思想政治工作成果汇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展思想政治工作阵地,有效运用论坛、微博、微信、QQ群等新兴媒体,强化互联网思想阵地建设。加强国税系统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控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自觉规范言行。关心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疏导和服务,提高干部职工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二、抓载体,显绩效,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化”

  (五)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中央及税务总局党组、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见,积极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方法,广泛开展云南国税讲坛、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革命传统教育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交流推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通过健全行为规范、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实践养成、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认真总结吸纳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创新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内涵,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质量,凝聚正能量。积极组织参与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2017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等评选表彰,努力取得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成果。

  (八)开展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对标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修订文明创建管理办法,把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系统文明单位创建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争取更多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单位。按照“巩固再巩固、规范再规范、深化再深化、提升再提升”的工作思路,做好迎接好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复查工作。

  (九)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适时对在重大税收改革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巡回宣讲、事迹展播、影视动漫、汇编先进典型事迹、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十)深化国税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具有时代特色、行业特点和引领激励作用的税务精神,努力形成全体税务干部职工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文明家庭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整合税务文化建设资源,丰富税务文化内涵,促进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应。广泛开展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文学作品展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好税务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税务廉政之窗等平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十一)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国税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联系广大税务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练兵比武、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工作者、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手、巾帼建功岗、巾帼建功标兵,打造有机融合、创新发展的群团工作新格局。

  三、抓机制,定规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长效化”

  (十二)加强基层建设管理制度的配套衔接。认真总结基层建设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完善并形成有机统一的基层建设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将制度建设延伸至基层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建立科学规范合理、指向明确具体、措施有效可行的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一、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并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联动,并将各个工作环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便于操作的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标准化体系建设。

  (十三)增强基层建设指标体系的规范性。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省局、州市局、县区局共同参与,创建《云南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规范1.0版》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形成一个规范性文本,用于指导基层建设工作。在指标设定上,要将上级标准与基层标准结合起来,形成上级标准的统筹性与基层标准的时效性相结合的标准体系。在内容结构上,要统一规范指标结构,以推动解决基层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的难题,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进而实现情况从基层掌握,工作为基层谋划,问题在基层解决。

  (十四)落实基层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制定基层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建立基层建设联席制度,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抓、基层部门精准抓的分级管理、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提高基层税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要注重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总结推广相关经验,推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基层建设品牌项目,夺取组织绩效考核新的更大的成绩。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