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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车辆购置税文件的公告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33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4号)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号)有关文件清理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车辆购置税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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