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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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新勃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0116596080418 ):
事由:限期提供证据资料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规定。
通知内容:通知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向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提供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记账凭证和相关账薄。
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4年5月22日
北京世纪新勃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0116596080418 ):
事由:限期提供证据资料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规定。
通知内容:通知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向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提供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记账凭证和相关账薄。
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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