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局门户网站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局税收服务处联系。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管理,改进和提高地税网站的服务质量,建立全省地税网站考核机制,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各市州地税局外网网站、省局直属机构网站绩效考核,目的是规范地税网站建设,促进地税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体现地税部门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纳税人的窗口作用,推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第二条 省地税外网门户网站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处负责。各市州地税局外网网站应当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制订相应实施方案。
第三条 考核内容由栏目设置、网站功能、网站建设管理、网站运行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各市州地税局、省局直属机构外网网站的最终考核成绩,由当地政府部门考核、网上公众评议、省局日常考核以及年终考核等成绩综合评定。
第五条 网上公众评议通过点击率、网上投票方式进行。
第六条 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由省局纳税服务处负责实施。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并结合不定期检查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 各网站评议考核的结果排名,年终进行通报。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局纳税服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优秀网站评比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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