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