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12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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