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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29届奥运会补充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29届奥运会补充税收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5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12月13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29届奥运会补充税收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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