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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碑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2007]31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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